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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法比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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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4-28 12:42:0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後由 adam220 於 2014-5-8 18:23 編輯

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舉辦「馬躍新北─2014新北市全國書法比賽」,歡迎大家踴躍參加!

活動詳情:http://www.culture.ntpc.gov.tw

发表于 2014-5-2 15:53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打不开。
请上图片
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5-5 09:41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金钟 發表於 2014-5-2 15:53
打不开。
请上图片


不好意思,網址有錯

正確網址 http://www.culture.ntpc.gov.tw/classreg/detail.aspx?Node=3680&Type=1&Index=1&wid=6635a4e8-f0de-4957-aa3e-c3b15c6e6ead&key=1720

以下是內容

馬躍新北—2014新北市全國書法比賽簡章

活動屬性:藝文推廣
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文化局
公告日期:2014/04/15
活動期間:2014/04/15 ~ 2014/06/06
活動類別及型態:徵選 

壹、目的:新北市為發揚傳統詩詞文風,建立書香社會,提倡休閒活動,藉書法教育推廣,傳承書法藝術文化,提高書法藝術水準與品質,進而提升民眾對書法藝術之品味以及人文藝術之涵養。

貳、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

承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文化局

參、參賽對象:凡喜愛書法藝術之在校學生及社會人士,均可依組別報名參加。參加報名時,需附上身分證明影本紙本(如學生證、身分證、護照或居留證明等可茲證明文件,相關文件可註明比賽用等字樣,電子檔案恕不受理)。

肆、比賽組別
(一)國小中低年級組(小學四年級以下)
(二)國小高年級組(小學5、6年級)
(三)青春組(國中、高中職及五專前3年)
(四)社會組(含大專院校4、5年級)
(五)樂齡組(年滿60歲以上)

伍、比賽程序:
各組比賽擬分「初賽」、「決賽」兩階段舉行:
(一)初賽:
採徵件評選方式,每人以1件為限。
(1)書寫內容:可以聖賢格言佳句或典雅詩詞為範圍,或題目自選,並註明出處。一律直式書寫,字體不拘,需落款,可鈐印,作品無須裱褙,背面左下角浮貼報名表第一聯。
(2)作品規格:字數不限,國小組以四開(約寬35公分×長70公分左右)宣紙,青春組以上各組以對開(約寬35公分×長135公分)宣紙書寫。
(3)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03年6月6日18:00止,郵寄者以當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(4)收件地點:請將作品逕送或掛號郵寄至「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-全國書法比賽活動小組收」(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)
(5)初賽評選:由初賽作品各組選出入圍者參加決賽(得視參加初賽人數及作品水準酌予增減),獲選入圍參加決賽者,名單公布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,並專函通知參加決賽。
(二)決賽:
採現場揮毫比賽方式(詳細規定請見複賽通知內文說明)。
(1)決賽日期:103年7月13日(星期日)。活動當日若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然災害,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新北市政府發布『新北市停止上班上課』時,比賽延期舉行,相關訊息將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。
(2)決賽地點:新北市政府6樓大禮堂(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)。
(3)參加決賽者請於103年7月13日(星期日)上午,攜帶學生證、身分證或相關證件,於新北市政府6樓大禮堂辦理報到手續,並自備水、筆、墨、硯等書寫工具(含墊布),當日比賽時間另行通知。
(4)決賽時間90分鐘,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,用紙規格與初賽相同(宣紙每人兩張),非比賽用紙一律不予評選,書寫內容當場公布。
(5)決賽結束後隨即進行評審,預定當日下午於同地點舉行頒獎典禮。
(三)評審與獎勵:
(1)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書法家若干人擔任評審委員。
(2)如現場書寫作品之水準與初選作品有明顯差異者,經評審委員決議得取消給獎。
(3)獎項內容:各組分別頒發第一名1名、第二名1名、第三名1名、優選10名及佳作若干名。前三名及優選得獎者均可獲贈獎金及獎狀乙紙,佳作可獲贈獎狀乙紙(詳見下表)。如參賽作品未達標準,獎項得從缺。

獎項內容表
組別/獎項(獎金)國小中低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青春組社會組樂齡組
第一名(1名)6,0006,00010,00020,00020,000
第二名(1名)5,0005,0008,00015,00015,000
第三名(1名)4,0004,0006,00010,00010,000
優選(10)1,5001,5002,0003,0003,000
佳作(若干名)獎狀獎狀獎狀獎狀獎狀


(4)獎金屬於稿費性質(執行業務收入),凡是個人參加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,均需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。

陸、展覽:各組前三名及優選得獎者,期作品將予裱褙並展出,以加強推廣之效;展覽地點為新北市政府1樓大廳(另洽)及板橋435藝文特區。

柒、注意事項:
(一)初賽報名時須詳實填寫報名表一式兩聯(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),連同作品一併寄交主辦單位。
(二)參加決賽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(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、有照片未過期駕照、健保卡等影本),以供報到時身分識別及領獎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。
(三)凡參加比賽之作品,無論入選、得獎與否或取消參賽資料不退件,其所有權及其著作財產權全部悉歸主辦單位所有,並有刊印、重製、展覽及作為推展局務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
(四)作品有抄襲、代為題字、冒名頂替、身分證明文件不實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,如經查明確有上情,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資格,並追繳及沒入已頒發之獎狀、獎金。
(五)投稿之作品若格式與規定不符,或因個人基本資料填寫錯誤,導致無法聯繫者,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,不得提出異議。
(六)本辦法及相關訊息登載於《主辦單位網站》,洽詢專線:(02)8953-5327(七)凡參賽者視同接受本簡章之辦法,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,補充之。


点评

找不到伺服器 还是打不开  发表于 2014-5-8 15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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