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後由 孫新財 於 2010-6-24 14:08 編輯
>有位先生 "會近二十種中西樂器",
光彈撥類的中國樂器不就已有
洋琴、柳琴、古箏、三絃、秦琴、琵琶、阮咸、月琴、古琴
......等九種了麼
有什麼稀奇呀
加上中國鑼鼓、京胡、椰胡、潮胡、高胡、南胡、中胡、革胡、大提琴、低提琴、南管二弦、北管殼仔弦、客家大廣弦、喇叭胡、鋸琴、擂琴
笛、嗩吶、西洋長笛、長號、口風琴、直笛、陶笛
鋼琴、手風琴、木(鐵)琴、西班牙吉它、夏威夷吉它、大正琴、小提琴......
應是 "會近四十種中西樂器"才對
台灣很多走唱藝人
都能有這種水平
大多還出過唱片
上過電視新聞呢
我輩樂友也大都如此
有什麼稀奇呀
何況我還是個專業演奏員
去過四個中西專業樂團
且教過近四十個
大中小學與社會國樂團呢
>主张琴谱改革,
>甚至说, 不懂弹琴者,
>也可以对曲谱进行改革!
>各位以为如何?
這位先生就是我孫新財
我主張的所謂"改革"
就只是要"廢除"減字譜
而採可視奏又便於傳抄出版的
一般樂器的記譜法
-----記出音高,拍子,音量,表情
(增其不可略)
刪去不必要的絃序,徽分,左右手用指,指向
(略其不必詳)
如此而已
"改法"非常現成
龔一已經這麼做了
其它樂器也早就這麼作了
我只是打打邊鼓而已
王光祈楊蔭瀏
雖都不會彈古琴
但都對古琴的了解不淺
以是就都主張改革琴譜
實則就算完全不懂音樂
但只要略具一點(音樂)常識的人
也知道理想的樂譜須能表達
音高,拍長,音量,表情,小節......
須能視奏
須便於傳抄出版
而減字譜不能
所以須要改革
故都會贊成改革
總之這種打邊鼓的行為
任何人都可以打
也都會打
不須要會彈古琴
其實只要會抄譜(肯出錢)
就都能對這種改記(與出版)做出貢獻
那就更不須要會彈古琴了
>这就好像: 不懂解剖学,
>也可以对人体进行解剖一样!
引喻失義了
不懂解剖学的人
固然不可以对人体进行解剖
(我並沒有要來改革琴譜)
但可以主張
解剖須要合理進步
(我只是主張琴譜
須要合理而進步(的改抄)而已)
改革的途徑非常現成
(增其不可略)-----記出音高,拍子,音量,表情
這部份大家都已經這麼作了
(略其不必詳)-----刪去不必要的絃序,徽分,左右手用指,指向
這部份龔一也已經這麼做了
龔一的那些(省記性)做法
談不到什麼"激進"
因為所有的中西樂器
都採此種原則記譜
附:龔一《古琴演奏法》所省(也就是孫新財所贊成)之不必過詳 0﹑原則上與前段類同的後段,不再重複標出各項符號。 1﹑絃序:數音若用同弦,只在首音標出絃序名。 2﹑徽分:原則上除泛音之外,只記音高,不標徽分。 孫新財補充:就算要標音位(如泛音) 也只要用音程度數來記就可以了(如二、b三、八、...... 仿簡譜方式,位置符號的上方可加高八度、15度、22度加點) 無須用徽(尤其是分)來記音位 3﹑左手用指:原則上不標左手用指:
八度位置右方用大指﹑(十五度右方低音四絃用名指﹑中指) 四度位置左方用名指﹑中指
八度位置與四度位置之間: 高音走向用大指﹑低音走向用名指﹑中指 4﹑右手指向:原則上不標右手指向。 採(絃)由高向低↑﹑(絃)由低向高↓的基本原則。 5﹑右手用指:原則上包括撮音在內,無須標右手用指。 孫新財補充,原則上: 一 二絃用右手名指﹑中指(重音用中指﹑輕音名指) 三四五絃用右手中指﹑食指(重音用中指﹑輕音食指) 六 七絃用右手大指﹑食指(重音用大指﹑輕音食指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