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十三評劉有恆<談詞譜的平/仄為主體,與「依腔擺字」(?)的關係> (孫新財評注)清.乾隆四十六年的《四庫提要》,於提及康熙五十四年所編成的《御定詞譜》時,指出了有關後世的詞譜的誕生時,說道: 『詞萌于唐,而大盛于宋。
 然唐/宋兩代皆無詞譜。
 蓋當日之詞,猶今日里巷之歌,人人解其音律,能自製腔,無須於譜。
 其或新聲獨造,為世所傳,如《霓裳》、《羽衣》之類,亦不過一曲一調之譜,無衷合眾體勒為一編者。
 元以來,「南/北曲」行歌詞之法遂絕。
 姜夔《白石詞》中間有旁記,節拍如西域梵書狀者,亦無人能通其說。
 今之詞譜,皆取唐/宋舊詞:
 以調名相同者互校,以求其句法/字數;
 以句法/字數相同者互校,以求其平/仄;
 其句法/字數有異同者,則據而注為「又一體」;
 其平/仄有異同者,則據而注為可平/可仄。
 自(程明善明萬曆)《嘯餘譜》以下,皆以此法,推究得其崖略,定為科律而已。』
 即,指出了詞的從唐代發生以來,大盛于宋代,但唐及宋代並沒有所謂的『詞譜』。
 因為,唐宋的『詞』,就是像後世的『里巷之歌』(民歌時調小曲、流行歌曲),是『人人解其音律』,人人都隨口會哼唱,所以根本沒有需要什麼詞譜(『無須於譜』)。
 而《御定詞譜》的序文裡言之更詳:
 “『詞」之有圖譜,猶「詩」之有體格也。
 「詩」本于古歌謠,「詞」本于周詩三百篇,皆可歌。
 凡散見於《儀禮》、《禮記》、《春秋》、《左氏傳》者,班班可考也。
 漢初「樂府」亦期協律,
 魏晉訖唐,諸體雜出,而比于律者蓋寡。
 唐之中葉,始為填「詞」,制調倚聲,歷五代、北宋而極盛。
 崇寧間《大晟樂府》所集,有十二律六十家八十四調。
 後遂增至二百餘,換羽移商,品目詳具。
 逮南渡後,宮調失傳,而「詞學」亦漸紊矣。
 夫「詞」寄於調:
 字之多寡有定數,
 句之長短有定式,
 韻之平仄有定聲,
 杪忽無差,始能諧合。
 否則,音節乖舛,體制混淆,此圖譜之所以不可略也。』
 而在凡例裡亦指出:
 『詞者,古「樂府」之遺也。
 前人按(詞?)律以制(曲)調,後人按(曲)調以填詞。』
 即,「詞」是先擇定了宮調(?),再寫出了唱腔,而創出了詞樂(『制調』)。
 於是再『倚聲』,即,按著已先有了的唱腔,再去填出第一首(?)詞作來。
 所以後世的出現的「詞譜」,其編撰法,都是:
 “(今之詞譜),皆取唐/宋舊詞:
 以調名相同者互校,以求其句法/字數;
 以句法/字數相同者互校,以求其平/仄;
 其句法/字數有異同者,則據而注為「又一體」;
 其平/仄有異同者,則據而注為可平/可仄。
 自(程明善明萬曆)《嘯餘譜》以下,皆以此法,推究得其崖略,定為科律而已。』
 只是,直到清初萬樹的《詞律》出世之前,《御定詞譜》的序文,評那往以往出現的「詞譜」,道:
 『近代《嘯餘》、《詞統》、《詞彙》、《詞律》諸書,原本《尊前》、《花間》、《草堂》遺說,頗能發明,尚有未備』,
 而《四庫總目提要》評以往的那些出世的詞譜道:
 『見聞未博,考證未精,又或參以臆斷無稽之說,往往不合于古法』,
 而評萬樹的《詞律》是:『析疑辨誤所得為多,然仍不免於舛漏』。
 於是有《御定詞譜》之出,
 『每調各注其源流,
 每字各圖其平仄,
 每句各注其韻諧,
 分刌節度,窮極窈眇,倚聲家可永守法程』。
 按,所有的「詞譜」,不論(清康熙)萬樹(;、徐本立)的《詞律》,或(康熙五十四年)後出的《御定詞譜》,編者對於四聲,都是一如《御定詞譜》所說:『旁列平仄』。
 即注各「詞牌」裡用字的平/仄,而間說明牌中何字於仄聲裡應該取「上、去、入」的何聲為佳?
 即,「詞譜」的使用,仍是一如「詩譜」,以平/仄來取用為本。
 (若然,則在明.魏良輔時代,又那會有什麼「聲腔格律」呢?)
 而對於仄聲中的三聲,如《御定詞譜》的編者指出:
 『中遇「去聲」字,最為緊要,「平聲」可以「入聲」替「上聲」,不可以「去聲」替。
 沈伯時《樂府指迷》論之最詳,譜中凡用「去聲」字不可易者,悉為標出。』
 即,《御定詞譜》對於詞牌裡,「仄聲」字必須用「去聲」字者,都一一標示出來。
 此則比萬樹《詞律》裡,對於詞牌的「仄」聲處,應採用「上、去、入」的哪一聲?
 亦以其個人的看法,多為剖析,反為保守了。
 按,于北宋時代的方千里,就曾對於周邦彥的詞作,一一依其四聲(非只按平、仄)另作和詞,而成《和清真詞》,並指出:
 “邦彥妙解音律,為詞家之冠,所制諸調,不獨音之平仄宜遵,即仄中上、去、入三者,亦不容相混,所謂分析節度,深契微芒”。
 即,無形中以周清真的詞當成了「詞譜」,而且把周邦彥詞的各詞牌的「平、上、去、入」皆當成詞牌的定格,一一遵行。
 (若然,就並非什麼:“對於四聲,都是『旁列平仄』”、”仍是一如「詩譜」,以平/仄來取用為本”麼!
 事實真相到底如何呢?)
 較後世的所有以平/仄系為主的各「詞譜」,相當於首見的四聲的「詞譜」了。
 而後世,也只有萬樹的《詞譜》,較為注重四聲,但也非全面,更遑論其他所有的「詞譜」了。
 (難道清康熙時,反較北宋時,不重「四聲」麼?)
 而在南宋末年的沈義父的《樂府指迷》,則指出:
 『腔律豈必人人皆能按簫填譜,
 但看句中用「去聲」字最為緊要。
 然後更將古知音人曲,一腔三兩隻參訂,如:
 都用「去聲」,亦必用「去聲」。
 其次如「平聲」,卻用得「入聲」字替。
 「上聲」字,最不可用「去聲」字替。
 不可以「上、去、入」盡道是「側聲」。
 便用得,更須調停參訂用之。
 古曲亦有「拗音」。
 蓋被句法中字面所拘牽,今歌者亦以為礙。
 如《尾犯》之用「金玉珠珍博」,
 「金」字當用「去聲」字。
 如《絳都春》之用「遊人月下歸來」,
 「遊」字各本俱作「人」。
 合用「去聲」字之類是也。』
 此為首先教導填詞者,特重「去聲」字,只要比對知音的詞人,的詞人同詞牌的詞作,凡是:
 “其必用「去聲」字,則必用「去聲」字,
 而『平聲」,卻用得「入聲」字替。
 「上聲」字,最不可用「去聲」字替。”
 這即是宋代雖無「詞譜」,而由方千里及沈義父的主張。
 亦可以知宋代的一些,對於在不曉(?)「音律」下,如何依前人之作畫葫蘆的方法了。
 (若只知其然而不知然,就算不得是什麼「曉音律」!)
 
 當然,如果「宋詞」的詞牌,其詞體的構成是各詞家依「四聲」,才有下一論題的:
 是否詞是「依字聲訂腔」?即,先出現了「詞」的唱腔,但是訂出字時,則:
 旋律較低處,擺放「上聲」字,
 旋律較高聲處,擺放「去聲」字可言。
 但如果為平/仄系,則「上聲」與「去聲」皆為「仄聲」,可以同高或同低,沒有「四聲」時,必分音高或音下之別,則此為平仄系的詞體之下,一如詩,字聲和旋律無關。
 (可不是麼!若然何以見得昆曲,必須合作者所謂的「聲腔格律」呢?
 何以見得不合作者所謂的「聲腔格律」,就必是什麼「錯偽譜」呢?)
 證之于現存的南宋.姜白石的《白石道人歌曲》的宋代工尺譜,楊蔭瀏即探究出,其加綴音譜的詞作,都是平/仄系,完全和「四聲」時的「訂腔」的要領不同。
 (可不是麼!何嘗就只有《白石道人歌曲》如此而已?!)
 亦即,可以看出宋詞,由姜白石的「詞」與「樂」的關係,乃是(依)平/仄來訂字。
 即,有了一首詞作的『腔子』(唱腔),於是詞人隨意(?)填上了,與「四聲」無關的字。
 即,只要平仄擺心中,于施韻腳的『韻』處,才要隨口吟哦,去比較看看用「仄(聲)」字好呢?或「平聲」字好呢?
 此時,或更要注意到(?)是「入聲」字好呢,或「去聲」字好呢?
 即,宋詞人填詞,除了方千里一一遵周邦彥的詞的用字,的「平、上、去、入」四聲外,餘即使注意到了「上、去、入」,但多在用韻處,著重之。
 於是才有北宋末年的李清照的詞論裡,提到近世所謂:
 『聲聲慢』、『雨中花』、『喜遷鶯』,既押「平聲」韻,又押「入聲」韻;
 『玉樓春』本押平聲韻,又押「上、去」聲韻,又押「入聲」。
 本押「仄聲」韻,如押「上聲」則協,如押「入聲」則不可歌矣』,
 這是談用韻處的字,要分清「平、上、去、入」(四聲)。
 南宋末年的張炎《詞源》裡指出:
 『先人曉暢音律,有《寄閑集》,旁綴音譜,刊行於世。
 每作一詞,必使歌者按之,稍有不協,隨即改正。
 曾賦《瑞鶴仙》一詞云:
 “捲簾人睡起。
 放燕子歸來,商量春事。
 芳菲又無幾。
 減風光都在,賣花聲裡。
 吟邊眼底。
 被嫩綠、移紅換紫。
 甚等閒、半委東風,半委小橋流水。
 還是苔痕湔雨,竹影留雲,做晴猶未。
 繁華迤邐。
 西湖上、多少歌吹。
 粉蝶兒、撲定花心不去,閑了尋香兩翅。
 那知人一點新愁,寸心萬里。”
 此詞按之歌譜,聲字皆協,惟「撲」字稍不協,遂改為「守」字,乃協。
 始知雅詞協音,雖一字亦不放過,信乎協音之不易也。
 又作<惜花春.起早>云“鎖窗深”,
 「深」字音不協,
 改為「幽」字,又不協,
 改為「明」字,歌之始協。
 此三字皆「平聲」,胡為如是?
 蓋五音有:唇/齒/喉/舌/鼻,所以有輕清/重濁之分,
 故「平聲」字可為「上、入」者此也。
 聽者不知宛轉遷就之聲,以為「合律」,
 不詳一定不易之譜,則曰「失律」。
 矧歌者豈特忘其律,抑且忘其聲字矣。
 述詞之人,若只依舊本之不可歌者,一字填一字,而不知以訛傳訛,徒費思索。
 當以可歌者為工,雜有小疵,亦庶幾耳。』
 則凡詞中每一字,如句首字的入聲字的『撲』改為上聲的『守』字,兼及於斷句處的輕清『深』改為重濁的『明』字,則亦有注重於平聲字的陰陽,此實發跡于李清照所說的『蓋詩文分平側,而歌詞分五音,又分五聲,又分六律,又分清濁輕重』,只是李清照沒有舉實例說明。
 而宋朝詞人對於要區分四聲,或平聲之陰陽,還是得實地實驗。
 即,把自己的詞,配在已有的歌譜裡唱唱看,是不是妥當?
 這就是宋人所說的『協律』功夫。
 如果,像南宋以來,當北宋那些詞作的歌譜,都已多數失傳之下,則『協律』就發生了困難。
 (難信其「度」者,其「度」本非出於自腳也!)
 此即張炎指出的『不詳一定不易之譜,則曰失律』。
 即,那些已失去了歌譜的詞牌,則填詞者沒有了『一定不易之譜』,即,「固定唱腔」的歌譜可以參照,則『失律』。
 而且,『述詞之人,若只依舊本之不可歌者,一字填一字,而不知以訛傳訛,徒費思索』,即指出,不要把那些已失傳歌譜的詞牌,去一字填一字(即,如方千里依周邦彥詞牌一一「四聲」比照,但其時詞的歌譜皆存)。
 而是『以可歌者為工』,即,指出了已失去了歌譜的詞牌莫填,要把可歌的詞牌,于填詞時一一吟唱實地聽其「協律」與否?
 按,張炎此語,已明示了宋詞(及『詞』)的黃昏,後世的詞譜及填詞,若依張炎的說法,除了存世的姜白石的十多首詞牌外,都可以莫作了。
 (劉有恆,取材自《天祿閣曲談》,臺北)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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