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十三評劉有恆<破解昆曲集曲曲牌,並非燕樂二十八調 同「結音」始可以「相犯」之陳腐粗糙的調結構(?)> (孫新財評注)    《占花魁‧賣油》的【解酲帶甘州】曲牌裡,末二句『我魂飛,險教人望斷樓西』,其格為「移調式」(?)之格。 (工尺譜本是「固定調」。何又謂之什麼「移調式」呢?——作者自云:
 「移調唱」者:”即移『均』唱。”
 「移調式」(?)」者:”「移調」而以原「調式」的實音記譜。
 「南曲」沒有這種「「移調式」(?)」”。
 “如「移調」狀態,但亦非西洋樂理裡的所謂「移調」者”。
 都不知所云!
 實則,無論古今中外,都只論「宮」與「音階」,而不論什麼「調式」!更不論什麼「結音」!(宮調之辨不在起調/畢曲!)
 故沒有什麼「移調式」!更沒有什麼”同宮調的移『調式』”!)
 其目的是為了此二曲牌因不合集曲『交接相合』之天生缺陷。
 (因為作者誤認為:”「犯」入處,是相同(『旋律』、「基腔」)”,且同宮調,才『交接相合』。
 又誤以為:”燕樂二十八調的「犯調」,是指同「結音」始可以「相犯」”!
 然此兩說都不實無據!
 何又謂之什麼『交接相合』呢?)
 何以見得”犯入處不是相同(『旋律』、「基腔」)”的話,就不『交接相合』了呢?這只是作者個人的無據臆說而已!
 姜白石所謂的「犯調」,是”同「住字」始得相犯”,而住字、殺聲、調聲、調頭、調首、起調、起調音、起宮、主調音、主音、Tonic……都是「音階」的首音——宮。
 而與什麼「曲調結音」、「曲調首音」無關!
 “同「結音」始可以「相犯」”,只是作者個人的無據臆說,那是什麼”燕樂二十八調之陳腐粗糙的調結構”呢?)
 故把末二句犯入【八聲甘州】,改成模仿【解三醒(酲)】的末三句,其且因此【八聲甘州】末二句與【解三醒(酲)】的末三句。
 即使【八聲甘州】向下四度「移調式」(?),也只模仿得其末句末四句改如同【解三醒(酲)】末四字句的腔。
 而依《南詞定律》及《九宮大成》的末二句犯入【八聲甘州】的「基腔」線的格。
 則此末二句應配如
 
 
 但反觀葉堂《納書楹曲譜》(無『我』字),則作61, 23216及53, 5, 35, 61, 65, 35653, 2。| 
 | 移 |   | 調 |   |   | 式 | 
 | 
 | 
 | 
 |  | 
 | 我 
 | 魂 
 | 飛 
 | 險 
 | 教 
 | 人 
 | 望 
 | 斷 
 | 樓 
 | 西 
 |  | 九宮大成 
 | 1 
 | 1 
 | 232 
 | 6 
 | 1 
 | 6 
 | 1 
 | 616 
 | 6121 
 | 6 
 |  | 納書楹曲譜 
 | 
 | 61 
 | 23216 
 | 53 
 | 5, 
 | 35 
 | 61 
 | 65 
 | 3565 
 | 2 
 |  | 六也曲譜 
 | 1 
 | 61 
 | 23216 
 | 3 
 | 5 
 | 3 
 | 356 
 | 32 
 | 35653 
 | 2 
 |  | 集成曲譜 
 | 
 | 
 | 
 | 
 | 
 | 
 | 2 
 | 2 
 | 3 
 | 2 
 | 
殷溎深的《六也曲譜》1, 61, 23216及3, 5, 3, 356, 32, 35653, 2 。
 可以發現兩譜,及王季烈盜改本《集成曲譜》,此牌末句末四字『望斷樓西』,又唱成未「移調式」(?)之前的「基腔」序列2, 2, 3, 2。
 故各譜的「唱腔」,先不談其中之「錯腔」,查其「配腔」法,把末二句『我魂飛,險教人望斷樓西』的末二句,『我魂飛,險教人』,變成如聲律譜的「移調式」(?)。
 但末四字末二句『望斷樓西』,又唱成未「移調式」(?)前的【八聲甘州】末句末四字的「唱腔」。
 故此種作法不合「格律」,應正。
 按余於1993年起寫作而而於1996年出版之著《九宮大成南詞腔譜稿》裡,曾分析此曲牌于集曲相犯交接處的「基腔」線,並作以下說明:
 『《九宮大成》給此一集曲「配腔」時,因同樣有找不著兩曲牌更迭時之共同音域,因此改變【八聲甘州】末二句「基腔」,與【解三酲】曲牌之末三句相較。
 可知《九宮大成》「配腔」時,把末句儘量模傲成【八聲甘州】末二句近似之「腔格」。
 但因而使此只曲末二句,轉似【八聲甘州】末三句之「腔格」,末二句之靜態位元「基腔」譜己改變。
 究其本,此一集曲之組牌截句先天上已不佳,若以【八聲甘州】在前,【解三酲】在後,構成之【甘州解酲】,實乃佳牌範例(說見本書125及126頁)。
 但若【解三酲】在前,【八聲甘州】在後,所組成的曲牌【解酲帶甘州】,實屬牽強之組牌。
 【八聲甘州】之「聲情」(?)不存,充其量,【解三酲】加花後之曲風而已』。
 (《九宮大成南詞腔譜稿》第141頁,臺北)
 《九宮大成南詞腔譜稿》是專從各曲牌旋律的「本腔」分析出來的「基腔」線(即,該書裡所說的靜態位元「基腔」譜,言在各曲牌依「文字格律」譜,應屬「平聲」字字位上的,「陰平」聲字的發音,即為「基腔」,由之所連成的「基腔線」,進而形成一隻曲牌的「基腔譜」。
 因為是以在曲牌裡各字的腔處,在「陰平」聲(「陰入」聲)位置,而未依各字改用其它陰陽八聲時,造成動態的調整「腔格」前,各字皆在「陰平、陰入」聲腔位元上,呈靜止狀態下的曲牌旋律,所構成的「配腔譜」,即命之為該曲牌的靜態位元「基腔譜」),以透析每一曲牌的旋律之「本,是如何組成的。
 即是進入到連貫了曲牌裡所有「文字格律」譜的,應填「平聲」字處的「腔格」的是如何的。
 亦即,這只曲牌其歌曲的旋律的本質,也就一清二楚了。
 (即,這些每個「陰平」聲字位上的音,才是構成曲牌的主要「腔格」,非「平聲」處的字位的「基腔」一般(?)皆以其前或後一字的「基腔」為「基腔」,故「基腔」線形態即使不列出「文字格律」譜裡,非「平聲」字的「基腔」亦「腔形」無別,不礙分析。
 但完全不描述曲牌于「慢板」時,添加而屬於「副腔」的副屬於「主要腔格」,而存在的「裝飾行進腔」。
 因為那些「附屬腔」,一到曲牌是「快板」時都會消失,故並非構成曲牌的「主要腔格」。
 試問,一到快板會不見的「腔」,會是「主腔」嗎?
 難道一到快板,這只曲牌就因沒有「主腔」,也就是沒有了曲牌的根,所以可以隨意「以字聲行腔」而亂譜的嗎。
 尤其像王季烈及其子王守泰叫大家譜一隻曲牌,是先找到「主腔」,再加以連接。
 試問,像到了「快板」,一隻曲牌內一個其所謂的「主腔」都沒有,如何連接成為一隻曲牌?
 故一思索即知譜理不通。
 (作者的「基腔說」,不就是一字一「基音」的麼?)
 故此一小小提示,即可(?)破「主腔說」者之顛倒昆曲「格律」的黑白。
 我們可以發現:由此一集曲曲牌之例,可以明白(?),由於昆曲己放棄了(?)中古陳舊粗糙的唐宋燕樂二十八調結構(?),在燕樂二十八調結構(?)下,分別宮調的不同,「音階」之外,只靠著(殺聲?)「結音」而已(連「雅樂」,都還要看(?)首/尾二音),「結音」一變,即表宮調已改變。
 (否!作者此兩說,皆不實無據!
 《夢溪筆談》對燕樂二十八調的俗調名、工尺譜、用字、殺聲……陳述甚詳。——“區分宮調的不同,靠著「殺聲」”,而非作者所謂的什麼:「結音」。——《夢溪筆談》所謂的”不能盡歸「本律」”,非指「本殺」。而是十五聲(工尺譜字)對應之律。
 「殺聲」就是姜白石所謂的「住聲」,及《隋書》的「調首、調聲」、《樂府雜錄》的「調頭」、蔡元定的「起調畢曲」、西樂的Tonic(主音、主調音、起調音)……,也就是音階的首尾兩字(宮)。而絕非作者所誤認為的什麼:「結音」。
 此由姜白石自云:”<徵召>即《晉書》的黃鐘下徵調(以林鐘為宮的下徵音階)”,
 及日本唐傳雅樂調中:三(以商為殺聲的)商調,以商為「宮」、三(以羽為殺聲的)羽調,以羽為「宮」,(而非作者所誤認為的什麼:「結音」。)可得而證之。
 故明.王驥德在《曲律》一書中,已把蔡元定的「起調/畢曲」改稱為「起宮/畢曲」了!
 清.凌廷堪即有:”宮調之辨不在(曲調的)起調/畢曲”之說!)
 而且「相犯」者,同宮調(?)無所謂的「相犯」。
 (否!這是無效的反對!
 “「外」,則為「犯」”,既是”同宮調”,又怎會是什麼「相犯」呢?)
 異宮調的「相犯」,須犯入相同的「結音」(住聲?)的宮調。
 (否!姜白石明明是只說:”凡曲言「犯」者…..所「住字」同”、”十二宮所「住字」各不同,不容「相犯」”而已!
 那有言及什麼「結音」呀?)
 但昆曲的曲牌,同宮調「相犯」(?)己是常事。
 異宮調「相犯」也不乏例子,完全不是(?)燕樂二十八調的粗糙的,以「結音」(住聲?)相同的宮調,始可以「相犯」,此其一。
 而且昆曲(「南曲」)每宮調每只曲牌,大多沒有一定的「結音」,是多「結音」的。
 (可不是麼!無論古今中外,宮調本就與什麼「結音」無關麼!
 「結音」,那是什麼”中古陳舊粗糙的唐宋燕樂二十八調結構”呀?)
 常因著「末字」的陰陽八聲的不同,而「結音」會有所不同,本曲譜已另文說明之;
 故燕樂二十八調的,同「結音」(住聲?)始可相犯的,那種原始「相犯」的理論,到了最成熟的「南/北曲」的昆曲時代己完全取消。
 (否!原來無此物,何處惹塵唉!)
 在昆曲的時代裡,「相犯」的前提,一如清初徐子室及鈕少雅的《九宮正始》所言,是要『交接相合』(?),始可以成為<集曲>。
 (何又謂之什麼『交接相合』呢?)
 「交接相合」,以知音者一眼可以看出的(?)。
 (“一眼不可以看出”的,就是「不知音」者囉?!)
 就是:”要有相迭的旋律”,原曲牌此處的旋律,和要「犯」入另一隻曲牌的旋律,於「犯」入處是相同的,造成不知不覺(?)的「犯調」。
 (作者此說,既沒有合理的論據,也沒有相符的實據。
 故無論古今中外,都未之有聞!)
 盡己說明於(作者所著)《九宮大成南詞腔譜稿》論列<集曲>的「犯調」裡。
 分析這種昆曲『交接相合』始可以「相犯」之理,數十隻集曲曲牌,都是得「交接相合」。
 如果不能,即,無『共通旋律』(再深入分析,即,共同的「基腔」)時,於是就要改變二隻曲牌之一,且常為後一隻曲牌的旋律,移上移下,以產生共同旋律。
 而於此只【解酲帶甘州】,即是把要犯入的【八聲甘州】,向下方「移調式」(?),即移至另一「調式」去了。
 為了這只<集曲>「交接相合」性太差,於是「移調式」(?)去模仿原【解三醒(酲)】的旋律,做【解三醒(酲)】的附屬牌;
 昆曲<集曲>的這種特性(?),又再一次重創(?)了燕樂二十八調的調結構(?)。
 
 依燕樂二十八調,(同?)一宮調是不能「移均」(移調?)或「移調式」(?)的。
 (何意?何據?)
 如果改動了「均」或「調」(?),即使只改其中之一,馬上,連宮調(名)都不是原先的宮調(名)了,而是改變了宮調(名);
 由於昆曲己放棄(?)燕樂二十八調,那些原先燕樂二十八調裡的部份(俗)調名,當成一個個的冠詞,冠於一群曲牌上,做為識別用。(何意?何據?)
 故如果動「均」或動「調」(?),這些只做為代名調及冠詞的,燕樂二十八調的均調名(?)完(全)不受影響。
 (否!因為中國律制多變,故並不以律/呂「名調」及「記譜」,而只以二十八個燕樂的俗調名記譜,何又謂之什麼「均調名」呢?
 既然同宮、同音階,俗調名當然”完全不受影響”!
 反之若”已動「均」或動「調」”的話,俗調名又怎會”完全不受影響”呢?)
 要改變調高(?),即移動「均」,只要(?)改變工尺七調即可。如小工(d)調改凡(e)調之類;
 (否!昆曲所用的七工尺字調,是只用「同均」七音的,又叫「翻七調」。
 那是什麼”移動「均」”呀?)
 要移動「調」(?),如此只(隻)【解酲帶甘州】,按理說(?),依燕樂二十八調的理論,【解三酲】及【八聲甘州】都是仙呂宮,本宮(/調)之間,還去「相犯」;
 而且更可異的是,仙呂宮于燕樂二十八調裡,是夷則均上的宮調曲,如果向下四度「移調式」(?),則成了夷則均上的徵調曲(?),亦移住並非屬燕樂二十八調的,旋宮(?)八十四調裡的宮調去了;
 (不知所云!)
 而且更可異的,【八聲甘州】可以在仙呂宮,亦可于集曲【解酲帶甘州】,就因著昆曲集曲『交接相合』的需要,而移動調式(?)至下方四度。
 若以旋宮(?)八十四調去比附,好似「移動調式」(?)到夷則均的徵調曲(?)去(但昆曲的仙呂宮只是借名(?),不是真正(?)燕樂二十八調的仙呂宮的屬性,故以上只是比喻),但掛名仍是仙呂宮,如此一看,更可以令那些執著燕樂二十八調,光從「均調名」(?)上,去臆想、臆說「南/北曲」的宮調,即是燕樂二十八調之遺的,一票學者明曉實情了。
 (千年來,「南/北曲」本就一直,以與「結音」無關的,二十八個燕樂的俗調名記譜。
 作者自己理解有誤,卻硬說:”只是比喻”、” 只做為代名調及冠詞”!)
 亦可以知道,「移調」或「移調式」(?)在昆曲裡,是一個度曲(含作曲及唱曲)的手段及工具,為著「交接相合」的美聽等的音樂目的,往日的燕樂二十八調的俗調名,完全與均與調式(?)斷掉關連。
 (二十八個燕樂的俗調名,本就與「結音」無關。
 與什麼「交接相合」何干?)
 這是一個大的進步,中國人終於可以擺除西夷傳來的燕樂二十八調的粗糙調結構(?)(此一燕樂二十八調,以「結音」定調性(?),比中土「雅樂」的,起調/畢曲以定調性(?),還要落後)
 (無的放矢、無病呻吟!)
 幾百年的桎梏(?),自由在「南/北曲」的曲的領域去,以知音的本質,「均」與「調」是我用,而不是我受「均」與「調式」(?)的限制。
 音樂的人文體現,及中土自身的音樂領悟,亦大為增長,而又有「聲情」論之輔(?),讓人可以去為掌握那些死硬的,俗調名裡的音樂的「聲情」要素(?)開一源頭及提示。
 (否!燕南芝庵的「聲情」論,正是附會於俗調名的。
 若俗調名”只是比喻”、” 只做為代名調及冠詞”的話,又那有什麼「聲情」論呢?!)
 依這種昆曲裡的宮調實情,像是昆曲格律上的二大偽說:「依字聲行腔說」及「主腔說」,亦畢命於此一役。
 試問,「依字聲行腔」,看到字及其八聲,就幻想(?)應配什麼「腔」,如何可以于【解酲帶甘州】裡知道【八聲甘州】的腔,要向下方移四度(?)呢。
 (何意?何據?作者的「基腔論」,何嘗就不是「依字聲行腔」的呢?
 “「犯調」要有相迭的旋律” (共同的「基腔」?)、後一隻曲牌的旋律 “向下四度「移調式」”、”昆曲己放棄燕樂二十八調”、”燕樂二十八調以「結音」定調性(?),「雅樂」以起調/畢曲定調性”、之說,更是不實無據、自說自話、不知所云!)
 而「主腔說」,每一曲牌慢板時,每個字的「裝飾行進腔」定義為「主腔」(王季烈的原始的「主腔說」定義,不提起後來《昆曲格律》及《昆曲曲牌及套數範例集》,又搞出的夾帶錯偽腔的「主腔」的拼圖遊戲)。
 【八聲甘州】的那些「主腔」,在「主腔說」的舉例裡,其旋律是一定的,如何能用在【解酲帶甘州】裡所犯入的【八聲甘州】上,至多只是把原先【八聲甘州】那些「主腔」套用在此。
 故知二偽說之偽,是因不能透析曲牌裡每個音的構成之理(?),光從隨著表面的旋律(?)去臆想以圖唬天唬地之故。
 (擷自:《占花魁‧賣油》出曲譜校注文,集粹曲譜,臺北)(解析之譜例請參見《九宮大成南詞腔譜稿》,1996,臺北)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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