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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其他] 十三評路應昆<中國劇史上的曲、腔演進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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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9-23 00:26:3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十三評路應昆<中國劇史上的曲、腔演進>
(孫新財評注)
(作者口若懸河、朗朗上口。但都未舉出論據、論證來!)
【內容提要】
戲、曲,均古已有之,但直到宋/元時,「戲」與「南/北曲」結合,才形成「戲曲」。
(何謂戲曲?其實尚眾說紛云:
一說「戲曲」是指:中國的「傳統戲劇」。
“戲曲”一詞始見於《水雲村稿》中〈詞人吳用章傳〉,指南宋流行於民間的「永嘉戲曲」,是「南戲戲文」發展之濫觴。
爾後,“戲曲”之名迭有變遷,以“戲曲”指稱“中國「傳統戲劇」”,須待王國維《宋元戲曲考》問世。
此書以“戲曲”為名,首度將中國「傳統戲劇」,推上近代學術之林,“戲曲”乃成為“中國「傳統戲劇」”之專稱。
王國維將「戲曲」定義成:“合歌/舞以演故事”。
同時也指出:「代言體」,是「戲曲」不同於其他「文類」的重要特點。
作者云:”「大戲」即「戲曲」”、”今天講的「戲曲」是指唱「曲」之「戲」、「戲曲」的形成,幾乎與「南/北曲」的形成同步」。”


    曾永義則認為:「戲曲」有「小戲」、「大戲」之別——「小戲」為「戲曲」之「雛型」,「大戲」為「戲曲」之「成型」。
宋代以前見於文獻之「小戲」,成於戰國時代之《九歌-山鬼》,在宗教祭祀場合中,以巫覡之歌舞為基礎。是實質的「戲曲」之「源頭」,是中國「戲曲」的第一個「雛型」。)
在宋/元「南/北曲」中,「曲牌」與「腔調」的關係,已非「專曲專腔」;
在「腔」游離于「曲」的同時,「曲」也明顯趨於「文本位」。
至明代,「腔」已高度獨立,而且各地紛紛「改調」而歌,由此分衍出一系列地方之「腔」。
但不論民間「俗腔」,還是文人「雅唱」,「文體」和「語音」(「腔」作為出口之音?)都對音樂形成很大制約,以致「腔」不能脫離「語音本位」,音樂缺乏獨立、充分的發揮。
清代“亂彈”之「腔」,以上/下句腔為結構基礎,「文詞」不再是主導,「腔」終於轉歸「樂本位」。
「腔」的自主,帶來了音樂的解放,「亂彈」的音樂水準,得以顯著提高,成就了劇壇及歌壇的,新一代輝煌。
但至20世紀後期,「亂彈」忽然不復再「亂」,「戲曲」音樂相應進入其數百年來,最固步自封的時期。

【關鍵詞】
戲曲;音樂;南/北曲;亂彈

【作者簡介】
路應昆, 1953年生。
1970年進入成都市川劇院,從事樂器演奏和音樂創作、研究等工作。
1985年入中國藝術研究院攻讀戲曲學碩士學位。
1988年供職于北京市藝術研究所。
1992年入中國藝術研究院攻讀博士學位。
1994年供職于中國藝術研究院戲曲研究所,從事戲曲和音樂研究。
1996年起任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生部副主任。
2002年調入北京廣播學院影視藝術學院。
現職稱為研究員,並任博士生導師。
研究和教學領域主要為戲曲音樂、戲曲史論及中國音樂史。

職務:北京廣播學院影視藝術學院博士生導師
著作:《中國戲曲與社會諸色》、《濃夢清歌—中國文人戲曲》、《高腔與川劇音樂》、《戲曲藝術論》
已出版專著:
《中國戲曲與社會諸色》、
《濃夢清歌—中國文人戲曲》、
《高腔與川劇音樂》、
《戲曲藝術論》。
主要論文有:
《傳統京劇藝術的經濟基礎--略說清末民初北京京劇藝人的收入》、
《戲曲的'人情味'》、
《文人戲曲略議》、
《莎士比亞的夢與中國文人的夢》、
《明代弦索調略考》、
《黃翔鵬先生譯(鞓紅)》、
《中國劇史上的曲、腔演進》、
《時代、傳統與戲曲音樂》等。
合作著作有:
《長江戲曲》、
《中國分體文學史·戲曲卷》等。
曾主編(合作)《中華藝術文庫》、
《青少年藝術視野文庫》等叢書。

在中國藝術研究院、北京廣播學院
及其他大學開設的研究生課程,
有"戲曲音樂"、
"明/清民間戲"、
"中國戲曲史"、
"戲曲藝術論"等。
目前正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《清代亂彈戲研究》,
同時參與的國家課題,有:
《中國戲曲音樂集成》(任總編部編輯、部分省卷特約審稿員)、
《中華藝術通史》(任明代卷副主編)、
《中國音樂詞典(修訂版)》(任戲曲音樂分支主編)等。

    一、戲+南/北曲=戲曲
「戲曲」形成的一大關鍵,是「戲」(?)與「南/北曲」(?)結合——簡言之,便是“戲+曲(南/北曲)=戲曲”。
南宋時,「南曲」入「戲」,由此形成「戲曲」的第一種樣式「戲文」(後也稱「南戲文」、「南戲」)。
其後金/元之際,「北曲」亦入「戲」,由此又形成戲曲的第二種樣式「北雜劇」。
(但,何又謂之什麼:「戲」?「戲劇」?)
何又謂之什麼:「歌調」、「曲」?——何又謂之什麼:「南曲」?「北曲」呢?
“南/北曲、南戲/北雜劇”,有何區別呢?
以不知,竟也能喻其所不知麼?)
「戲曲」一語,今見最早為南宋末.劉塤《水雲村稿·詞人吳用章傳》中說到的「永嘉戲曲」。
其“戲曲”是指「戲文」所唱之曲——類似于將北雜劇之曲稱為“劇曲”,而不同於今天講的“戲曲”是指唱曲之戲。
但不論是戲中之曲,還是唱曲之戲,「曲」在宋/元時代,就是南/北曲。
(究竟何又謂之什麼:「南曲」?「北曲」呢?)
唐歌舞戲、宋雜劇和金院本也唱「曲」,卻與「戲曲」差異甚大,關鍵便在於它們所唱之「曲」,與「南/北曲」很不相同。
唐代《踏搖娘》、《缽頭》等「歌舞戲」,所唱實即後來的小曲/小調之類,形式大體為一戲一曲,該曲反覆多次以配合劇情。
如《踏搖娘》:女主人公“徐行入場,行歌;每一疊,傍人齊聲和之……”。
另外,小曲/小調多係「專戲專曲」,即某一「戲」專用某一種「歌調」,該「歌調」不串用於其他「戲」。
(究竟何又謂之什麼:「戲」呢?)
一種「歌調」反覆演唱多遍的做法,用於小型之「戲」,沒有什麼問題,卻撐不起一部「大戲」,因為一種「歌調」的表情,適應性總有限度,反覆過多還會令人生厭。
「宋雜劇」的作品,規模有所擴充,所唱多為「大曲」,而且一種「大曲」可以通用於若干不同的「戲」,如唱<六幺>「大曲」的,便有《鶯鶯六幺》、《崔護六幺》、《王子高六幺》等。
但其所唱實為「大曲」的“摘遍”,即摘用其中部分(遍亦即疊,也代表同一歌調的反覆)。
宋雜劇/金院本,也有一些是唱當時的流行詞調,如《打地鋪逍遙樂》、《崔護逍遙樂》、《普天樂打三教》、《滿皇州打三教》……等,其形式也應為同一詞調多次反覆。
譬如唱〔逍遙樂〕的,便是以該詞調的多次反覆,配唱“打地鋪”、“崔護”等故事。
「宋雜劇」有唱“諸宮調”的,應屬若干不同「歌調」的組合,但這類「戲」極少,不成氣候。
如在《武林舊事》所錄280種“官本雜劇”名目中,只能看到《諸宮調霸王》、《諸宮調卦冊兒》兩種。
以上是「戲曲」形成之前,「曲、戲」配合的大致情形。
很容易看出,南宋之前「戲劇」(?)形式已有種種,但共同特徵是格局小——出場人物少,情節簡單,篇制短小,和後來的“小戲” (?)、“小品”之類差不多。
(“「戲」、「戲劇」、「大戲」、「小戲」、「戲曲」”差別何在呢?)
其音樂形式也很簡單,通常是每「戲」用一種「歌調」多次反覆。
「曲」的狹小格局,對「戲」的容量和篇制,無疑有很大制約。
因為在一齣「戲」,只唱一種「歌調」的情況下,音樂既無橫向展開,也無縱深掘進,這樣的音樂結構,無法適應“大戲”(?)中,眾多人物和複雜情緒的表現需求。
由此可知,「戲曲」遲至南宋才形成,形式方面的一個關鍵原因,是尚未在「戲」裏創建或引入一種包羅宏富、很容易擴展變化的大型音樂結構,即音樂還不具備演唱大型故事的手段可能。
宋/金時代,“南曲”、“北曲”(合稱「南/北曲」)兩大「歌調」集群,在宋/金南/北割據的背景下,分別形成,並成為南/北兩地歌壇主流。
南/北曲,主要淵源於唐/五代民間流行的種種雜言「歌調」(當時稱“曲子”、“曲子詞”等),又融匯了部分「教坊曲」,及文人「詞調」。
南宋時,「南曲」與「戲」結合,形成「南戲文」;
隨即金/元之際,「北曲」與「戲」結合,又形成「北雜劇」。
「南戲文」和「北雜劇」,代表了「戲曲」的問世,它們以「南/北曲」為歌樂手段,建立起一種可以演唱長篇故事的大型「戲劇」結構,這便是前已說到的“戲+曲(「南/北曲」)=戲曲”。
南曲、北曲,都由眾多“曲牌”匯成。
「曲牌」是一種,在「文體」或「腔調」上,有特定樣式規格的歌唱單位,可以填上不同「文詞」用於不同場合。
這意味著,「曲牌」在使用上不是“專戲專曲”,而是可以作為“程式”手段,通用於不同的「戲」。
更重要的是,「南/北曲」既然是由眾多「曲牌」匯成的「歌調」集群,便與小曲/小調之類獨立使用、互不相關的零歌/散調,有很大不同。
小曲/小調音樂個性強,很難組聯起來使用。
融入「南曲、北曲」兩大集群的「曲牌」,卻因個性逐漸削弱、共性逐漸加強,而能夠互相相容。
在這樣的“多曲組合”體制中,一支「曲牌」既可以單獨使用,也可以與其他「曲牌」聯用,眾多「曲牌」的組拆,就像搭積木一樣靈活方便,很容易組織出包含複雜變化的大型「曲樂」(?)結構,以適應人物眾多、情節複雜的“大戲”的需求。
(何又謂之什麼: “「戲劇結構」、「曲樂結構」”呢?)
故這種擴展餘地很大、機動性很強的“多曲組合”體制,被納入「戲劇」,便帶來「戲劇」體制的重大變革——「戲劇」終於由此建立起,容量可以很大的“大戲”體制。
(“「歌舞戲」、「戲」、「戲劇」、「戲曲」”究竟有無區別?有何區別呢?)
舉南戲文《張協狀元》為例。
該劇長至50餘出,出場人物超過40個,用曲多達160餘種,這與唐「歌舞戲」(?)唱小曲/小調、宋雜劇/金院本唱「大曲」摘遍之類情形相較,已完全是另一番天地。
形成于金/元間的「北雜劇」,其作品篇制比「南戲文」小,但也比宋雜劇/金院本大得多,同時「曲」的地位和作用更為突出。
北曲「曲牌」數,按周德清《中原音韻》所錄為300多種。
「北雜劇」體制是每劇四折、每折唱一個“套曲”(每套包含數支至十數支不同「曲牌」),實際上是將「戲劇」結構,建立在特定的「曲套」結構基礎上,已可謂“曲本位”而非“戲本位”了。
(何又謂之什麼: “「戲劇結構」、「曲本位」、「戲本位」”呢?)
總之,沒有南/北曲這樣的「曲樂(?)體制」,便不會有「南戲文」和「北雜劇」這樣的戲劇樣式(?);
(何又謂之什麼:”「曲樂體制」、「戲劇樣式」”呢?
與什麼:“「戲劇結構」、「曲樂結構」”有何區別呢?
泰戈爾曰:”說不清楚,是不真懂的表現”!
即如是哉?良有以也!)
「南戲文」和「北雜劇」之所以能突破“小戲”格局,成為中國(戲)劇史上,最初的“大戲”形式,一大關鍵便是以「南/北曲」作為曲樂基礎(?)。
由「南戲文」和「北雜劇」開創的“戲+南/北曲”的新體制,將中國「戲劇」從徘徊千年的“小戲”狀態,提升到了以“大戲”(即戲曲)(?)為主導的新階段,這是一場可以用“改天換地”來形容的巨大變革。
“戲+南/北曲=戲曲”是一道分水嶺,中國「戲劇」此前的局面,與此後的局面,不可同日而語。
既然「戲」與「南/北曲」結合,方始有“戲曲”,那麼中國「戲曲」之大器晚成,也需從「南/北曲」之晚成(?)來解釋(「戲曲」的形成,幾乎與「南/北曲」的形成同步)(?)。
但這方面的問題,本文暫不多說。
    二、曲、腔游離(?)
從南宋「戲文」、元「雜劇」,到明/清「傳奇」,都是唱「南/北曲」。
在這個長達600年的時期中,「南/北曲」自身有過種種變故。
南/北曲之“曲”, (?)是由「文詞」和「音樂」兩種成分合成,後者(音樂)由口中唱出時,也稱為“腔”(「腔」中又常包含「語音」,後將說到)——由此可以說,「曲」(?)中原包含著「腔」。
(後文載:”「腔」作為出口之音,可以兩種內涵:一為樂音(旋律),一為語音。”)
然則何又謂之什麼:”「曲」、「腔」、「語音」”呢?)
南曲、北曲,各自匯集了眾多的「曲牌」,不同「曲牌」在音樂上,必然要互相靠攏(?)。
(何意?何據?)
這便意味著「曲、腔」關係有一定游離(?),因為「曲牌」間加強音樂共性的主要做法,是「腔調」材料的跨「曲牌」通用。
(不通!所以不懂!)
當然「腔」對於「曲」的離異(?),有一個發展過程,下面先看宋/元時代的情形。
(究竟何又謂之什麼:”「曲、腔游離」、「曲、腔離異」”呢?
後文才說:”即非「專曲專腔」”!)
據徐渭《南詞敘錄》記述:「南曲」最初多來自“村坊小曲”和“宋人詞,而益以里巷歌謠”。
“村坊小曲”、“里巷歌謠”大體即小曲/小調之類,其基本特徵有二:
一是結構的“板塊化”,即每曲句數及每句句型都已固定,其擴展方式,為整曲的原樣反覆;
二是腔調的“專曲專腔”,即每曲專有其「腔」,與他曲不相混淆。
“宋人詞”在性質上,也和「小曲」之類差不多,只是因為有文人擺弄,形式上更精雅。
再看南宋「戲文」(唯一?)今存之《張協狀元》:
大多數「曲牌」,在文體方面都有較固定的格式,尤其句數很少變動,只是句內字數可以略有出入;
「曲牌」使用以單曲疊用為多,在同一劇情片段中,聯用多曲的情形較少,「曲牌」更替頻度不高。
由此推論(?),當時多數「曲牌」還在一定程度上,保留著“板塊化”和“專曲專腔”的特徵:
(單由”南宋「戲文」今存之《張協狀元》”此孤證,就竟如作如此之「推論」了麼?)
以“板塊化”之腔套唱不同文詞,必然要求(?)文詞體式大體固定;
「曲牌」的音樂個性太強(?),不同「曲牌」的組聯,也將受到限制。
(何意?何據?)
《張協狀元》用曲甚雜,宋人詞、村坊小曲、里巷歌謠、諸宮調、賺、曲破、佛唱、舞樂等等兼收並蓄,不同來路和性質的歌調雜然並處,難免不少「歌調」之間,在音樂上還缺乏“親和”。
(何意?何據?)
不過,「南曲」這個大集群,畢竟已經形成,一百數十種「曲牌」匯入同一部戲中,曲、腔離異(即非“專曲專腔”)的大趨勢是不可避免的。
尤其在一些連貫的劇情段落中,多種「曲牌」聯成一氣使用時,這些「曲牌」在音樂上,必然(?)已很靠近,因而(?)可以打成一片。
(何意?何據?)
大致說來(?),《張協狀元》可代表「南曲」初成時期的狀況:
(《張協狀元》究竟是(唯一?)”今存之南宋「戲文」”?
還是”「南曲」初成時期的「代表」”呢?)
眾多「曲牌」已共居一處,只是不同「曲牌」的“相容”程度(?),總體看還不高。
「元雜劇」所唱「北曲」,則一開始「曲、腔離異」(即非「專曲專腔」)就很明顯。
(何以見得?)
文體方面,「北曲」不少「曲牌」,都有很大的伸縮變化餘地。
(何以見得「南曲」則非是?)
與此相應,「曲牌」的板拍處理(?),也不固定,以致後來明/清人編制的「北曲」格律譜,始終無法“點板”。
這些都意味著,北曲「曲牌」的腔調組織(?),是相當靈活的,與“板塊化”的小曲/小調之類相去甚遠。
(何以見得「南曲」則非是?)
後來保留在昆腔中的「北曲」,其腔調組織之“活”也顯而易見。
(何又謂之什麼:”板拍處理、腔調組織”呢?)
還需注意的是,元「北曲」從一開始便以“套”為主要使用單位,一套內不僅包含數支至十數支不同曲牌,而且起訖有一定規則,一套又總由一人演唱,可知“套”是一個整體,其內部必然(?)在音樂上有高度的協調統一(?)。
「北曲」最常用的幾種“套”,又分別與幾種(?) “宮調”相對應,如:
“雙調”通常便是<新水令>套,
“正宮”通常便是<端正好>套……等,
這又表明,音樂的變化,主要是體現在“套”之間──即“宮調”之間,而不在一個個「曲牌」之間。
(何意?何據?)
「北曲」不少「曲牌」,還“出入”于不同“宮調”,這一方面是因為“宮調”之間會有某些音樂上的相通(?),一方面更是因為這些曲牌可以靈活改換「腔調」。
故這類“出入”也表明了「曲、腔」關係(?)的靈活。
另一個相關素是,「北雜劇」一開始便以文人為創作主力。
(何以見得「南曲」則非是?)
文人重文,又多不懂樂,他們的“作曲”,通常只是作曲文(所謂“文章之事”),至於曲牌配什麼腔、唱什麼調等等,一般是由藝人(樂工妓女等)料理。
如此“分工”也必然導致「曲牌」文、樂關係(?)的靈活:
(何又謂之什麼:”「曲腔關係」、「文樂關係」”呢?)
在文人而言,用曲多多益善,少了不足以“見才”;
但在藝人來說,「腔」太多太雜,不便於掌握和使用,故實際用「腔」自然會(?)趨於簡約。
這樣兩方面各行其是的結果,也是「曲、腔」關係(是否專曲專腔?)越來越游離。
完整意義的“曲”,本來包含文、樂(腔)兩個方面,但在「腔」越來越獨立於「曲」(?)的情況下,「曲牌」的內涵,便漸漸收縮(?)到「文體」一項上了。
換言之,「元北曲」的「曲牌」從總體上看,已明顯趨於“文本位”——既非“樂本位”,也不是文、樂平分秋色。
(何又謂之什麼:” 「文本位」、「樂本位」、「文樂平分秋色」、「語音本位」、「語音本位」、「曲本位」、「戲本位」、……呢?)
元一統後,南曲、北曲的交流,對南/北曲的「曲、腔」離異(非專曲專腔?),又有重要推動。
尤其“南/北合腔”、“南/北合套”等形式的出現,很容易導致,「腔」(曲牌?)在南曲與北曲之間的流通。
這自然意味著南/北曲曲、腔關係(是否專曲專腔?)的更大靈活。
尤其非“專曲專腔”程度較低的「南曲」,在這樣交流中,很容易接受「北曲」的影響,從而加速其向非“專曲專腔”的邁進。
(何意?何據?)
南/北曲的進一步發展,伴隨著「腔」對於「曲」的更大自由。(?)
(何意?不通!所以不懂!
「腔」與「曲」之區別何在呀?)
既然一支「曲牌」,可以改用不同「腔調」(?)演唱,那麼一定條件下,「腔調」也完全可以出現集群性的遷移變換(?),即更多「曲牌」——直至南曲、北曲之整體——被改用不同的「腔調」(?)演唱。
進入明代後,「腔」對於「曲」的這種大規模遷移(?),確實出現了。
(「腔」與「曲」之區別,究竟何在呀?)
    三、腔分化
明初教坊中的“弦索官腔”,被形容為“南曲/北調”,為南曲之「腔」,出現變異(?)的一例(見徐渭《南詞敘錄》等)。
宋/元南曲本不用弦索伴奏,可知(?)這種用弦索伴奏的「新腔」,必定(?)與「南曲」舊腔,有相當的差異。
至遲成化弘治間,民間之「腔」,也出現大規模改易。(?)
正如祝允明《猥談》所述:“數十年來,所謂「南戲」盛行,更為無端,於是聲樂大亂……今遍滿四方,轉轉改益……愚人蠢工徇意更變,妄名如:餘姚腔、海鹽腔、弋陽腔、昆山腔……之類,變易喉舌,趁逐抑揚,杜撰百端。”
明中期以後,「腔」的分衍(?)愈演愈烈。
在明後期至清初的記載和曲本中,陸續出現“海鹽”、“弋陽”、“昆山”、“杭州”、“樂平”、“徽(州)”、“青陽”、“四平”、“京腔”、“衛腔”、“潮調”、“泉音”、“楚調”、“越調”、“山東姑娘腔”、“誥猖腔”、“西秦腔”等諸多「腔」名,這類“遍滿四方”之「腔」,都是對「南/北曲」不斷“變易喉舌”的結果。
(此時「腔」的定義與屬性,已全然不同了吧?)
「戲曲」由此進入一個前所未有的,以“腔”為主要發展標誌(?)的時期。
(何又謂之什麼:「發展標誌」呢?)
「腔」作為出口之音,可以有(?)兩種內涵:
一為樂音(旋律),
一為語音。
當樂音(旋律)獨立運行、不為語音制約時,「腔」是指「樂音」(旋律);
當樂音運行,強調體現語音,尤其強調依從於字調的抑揚起伏(即“依字行腔”)時,「腔」又體現為語音與樂音(旋律)的合一,有時甚至可說是語音的樂化。
明代海鹽腔、弋陽腔、余姚腔、昆山腔……等,以地名限定的「腔」,很大程度上,應為方言土語的樂音(旋律)體現。
(不通!所以不懂!)
《金瓶梅詞話》第六十四回,寫西門慶本想讓薛太監聽“海鹽戲子”唱戲,薛卻道:“那蠻聲哈剌,誰曉得他唱的是什麼!”
可見在與聽眾的溝通關係中,「腔」的第一要素是「語音」。
由此而言,海鹽腔、弋陽腔、余姚腔…..之類,“語音含量”很高的「腔」,應為“語音本位”,而非“樂本位”。
(究竟何又謂之什麼: “「樂本位」、「語音本位」、「曲本位」、「戲本位」、「文樂平分秋色」”…….呢? 「樂本位」,與「曲本位」之區別何在呀?)
「腔」(旋律?語音?)的變易(?)有兩種傾向:
一是在民間的“俗化”,
一是在文人方面的“雅化”。
「俗化」一路做法,簡單說便是:以各地土腔/俗調,唱自由化(?)之南/北曲,亦即上引祝允明《猥談》中說到的餘姚腔、弋陽腔等“轉轉改益”、“變易喉舌”的情形。
這類土俗之「腔」,與地方語音關係極密切,故各地語音的歧異,必然是導致「腔」(旋律?語音?)在流傳中,屢屢變易的重要因素。
這類「俗腔」又普遍屬徒歌/幹唱,即不用管弦伴奏,這也使「腔」(旋律?語音?)的變易,很容易隨時發生。
曲體方面,「俗腔」所唱「曲牌」已普遍自由化(?),最突出的表現,是在「曲牌」中,增入大量文詞的“加滾”(?)。
曲體(?)的此類靈活,也必定(?)導致「腔」(旋律?語音?)的靈活,如「加滾」(?)之唱,常為“流水急歌”,其所唱之「腔」(旋律?語音?),自然(?)與原曲之「腔」,有一定距離。
「腔」(旋律?語音?)既已不受「曲」的制約(?),改易起來便十分方便。
把別人、別地的現成之「曲」或「戲」拿過來,把自己的「腔」(旋律?語音?)換上去唱,再容易不過。
藝人常對文人傳奇“改調歌之”,即把傳奇作品拿過來,改用自己的土俗腔調演唱。
不同「俗腔」之間,更不存在鴻溝,盡可互相吸收、隨時變易。
正因為改腔/易調甚是簡便,俗腔才得以在各地野火燎原般傳播,不斷繁衍出新的分支。
「腔」(旋律?語音?)在文人方面的雅化,集中體現為嘉靖時,魏良輔創成的“水磨”昆腔。
魏氏所著《曲律》這樣概括水磨昆腔的唱法要領:“字清為一絕,腔純為二絕,板正為三絕。”
以“字清”為“三絕”之首,可見字音的準確,體現是水磨唱法的第一關鍵。
魏良輔的最突出貢獻,是從唱曲實踐上確立了準確、清晰地體現字音的方法,即做到“聲則平上去入之婉協,字則頭腹尾音之畢勻”(沈寵綏《度曲須知》語)。
魏良輔強調:“五音以四聲為主,四聲不得其宜,則五音廢矣。”
在樂音(五音)以體現字音(四聲)為首要任務的情況下,「腔」(旋律?語音?)主要是“依字(聲?)”而行,而不是依照音樂邏輯(?)來組織。
即便贈板(?)曲曼聲長引、一字數息,在音樂性(?)方面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,但其主要落腳點(?)仍不在音樂,而是在字音。
所謂“腔純”,也並不是要求音樂有更大發揮(?),而是強調“理正其腔調,不可混雜強記,以亂規格”;“做腔賣弄”則會導致字音“交付不明”。
魏所講“板正”,也首先是要求,音樂拍節按照一定規範,體現文詞的語言節奏(?)。
魏良輔《南詞引正》甚至稱:“字到,腔不到也罷;板眼正,腔不滿也罷。”
與「腔」和唱法的雅化相應,對「曲牌」文詞格律的注重,也在明後期及清初文人曲家中,成為突出傾向。
「曲牌」格律的強化,集中體現為種種“曲譜”的編制。
該類“曲譜”的最主要內容,是「曲牌」文詞的字句格式和音韻平仄,有的再加上點板。
但在明人所編曲譜中,“音符”(工尺)一個也沒有。
清代“曲譜”始見工尺,但工尺永遠是用很小的字,附注在以大字直書的文詞的邊上。
「南曲」在文人手裏,又曾造出大量“集曲”,但都屬文詞句法之“集”,而非腔調之“集”。
加入眾多「集曲」後,昆腔所唱「曲牌」數以千計,但不同「曲牌」之間,卻很難找出腔調材料上(?)的不同,大量情況下「曲牌」更替時,完全聽不出「腔」有什麼變化。
(何意?何據?不通!所以不懂!)
總之,在水磨昆腔而言,先入為主的仍是文詞(包括語音),故其「曲牌」仍屬典型的“文本位”,其「腔」也遠未脫離“語音本位”。
(究竟何又謂之什麼: “「文本位」、「語音本位」、「曲本位」、「樂本位」、「戲本位」、「文樂平分秋色」”?區別何在呢?)
文人重文(包括文詞、文體及語音)不重樂的傾向,以及由此導致的「曲、腔」離異,在水磨昆腔中的體現,又遠遠超過在元「北曲」中的體現。
(何以見得?!)
還可簡單看看明代的「北曲」(上述俗腔和昆腔,都主要(?)唱「南曲」)。
「北雜劇」進入明代後,逐漸少見於戲場,導致傳統唱法(?)的大量丟失,和實際唱法(?)的明顯“簡化”。
(何以見得?!
何又謂之什麼:”傳統唱法、實際唱法”呢?)
正如沈寵綏《度曲須知》所述,傳奇中一些唱「北曲」的摺子的情形:
“詞家欲便優伶演唱,止〔新水令〕、〔端正好〕幾曲,彼此約略扶同。
而未慣牌名,如原譜所列,則騷人絕筆,伶人亦絕口焉。”
這類在傳奇中插唱的「北曲」用途單一(主要是為了與前後的「南曲」形成對比),從作者到唱者,都只是用最尋常的一些牌調去對付,為數不多的腔調材料(?),在眾多「曲牌」中,“串用”的情形非常突出。
此外「北曲」也常改用別的「腔調」(?)來唱。
明中期以後,在江南、中原及北方一些地區,頗為流行的“弦索調”唱法,便是從「北曲」傳統唱法中分化出去的,而且不同地區的弦索調唱法也互不一樣。
(何以見得?)
明中期以後,以南調南腔翻唱北曲文詞的情形也很常見。
在明後期刊行的曲集中,南曲、北曲界限的任意跨越,或同處混用等情形屢見不鮮,其間「曲、腔」關係(?)常已無從分剖。
“文本位”必然意味著(?),文詞體式和語音,對音樂的很大制約。(?)
雜言文句忽長忽短,不同「曲牌」的句數,也多寡不定,體式差異很大,音樂對付這樣的文體必然(?)被動。
「腔」太多依從語音,也使音樂不能有(?)獨立、充分的發揮。
(何意?何據?不通!所以不懂!)
重字不重樂,還很容易導致眾多「曲牌」,在腔調(?)上的“趨同”(在一路腔的範疇內)。
水磨昆腔以柔曼細婉見稱,但音樂仍缺乏依據自身邏輯(?)的獨立展開,眾多曲牌在用「腔」方面的雷同、近似也很明顯。
(何意?何據?不通!所以不懂!)
民間「俗腔」的音樂水準,更是普遍偏低,其“音樂性”明顯不足的情形,在作為明代「俗腔」之遺衍的今存「高腔」中還很容易看到。
    四、腔自主並“亂彈”
宋/元/明「戲曲」為南/北曲時代,清代則為“亂彈”時代。
清中葉已大盛于劇壇的民間戲,其主要「聲腔」為亂彈,亂彈又以梆子、皮黃為代表。
在「亂彈」中,「腔」的內涵及地位出現很大變化。
在“文本位”的明代南/北曲中,「腔」既須對付「文句」的長短紛雜,又須靈活體現「語音」的抑揚起伏,做法上只能“以活對活”,即以“樂匯”的靈活“拼組”來適應文詞的多樣變化,而且樂匯中“定腔”甚少,“活腔”很多。
在此情況下,「腔調」自身無法穩定,以致絕大多數「曲牌」,沒有固定的「腔調」模式,連有「穩定腔型」的句子,也不多見。
(何以見得清之前,就並非如此?)
清代「亂彈」則完全是另一種格局。
「亂彈」的基本結構,通常是一個“上句腔+下句腔”的組合,文詞相應為七言或十言的對偶上/下句,上/下句腔的不定次反覆,即構成或大/或小的唱段。
上句腔和下句腔的「腔型」,都大致固定,即有明確、穩定的“句套子”;
在套唱不同文句和表達不同情緒時,句套子的「腔」也會有一定變化(尤其上句腔常很靈活),但總體看,其「基本腔型」(?)是不變的。
明代南/北曲的創作,一般是先按曲牌的既有詞格“填詞”(曲體自由者除外),然後再根據所填文片語織腔調。
清代「亂彈」看上去,也是先有文詞後配腔,但實際上文詞格式並非隨心所欲,而只能根據預設的上/下句腔的句套子,處理為齊言(十言或七言)上/下句。
上/下句腔自身,是按照音樂的邏輯(?)事先編創,而不是對具體所唱文詞,亦步亦趨地臨時“拼組”。
由此可見(?),在「亂彈」中,“先入為主”(?)的不是文詞,而是音樂。
上/下句「腔」的預設(?),也意味著語音對於音樂的支配作用大大下降,“依字行腔”不是不要,但「腔」通常只在出字之時,須“依字”(避免“倒字”),其後便完全依照音樂的邏輯(?),來運行了。
(何意?何據?不通!所以不懂!)
「腔」為了照顧字調變化,也會作某些靈活處理,但這種靈活並不破壞「腔句」的既有音樂框架(?),如「腔句」的主體「腔型」(?)和腔句(?)腔節(?)的落音(?)等。
上述情形表明,清代「亂彈」在文、樂關繫上,與前代南/北曲有根本差異,其“上句腔+下句腔”的基本結構,已屬“樂本位”性質。
這意味著,在文、樂二者的關係中,音樂已成為主導力量(?),這既不同於明代南/北曲的“文本位”,也不同於明代諸腔的“語音本位”。
(究竟何又謂之什麼: “「文本位」、「樂本位」、「語音本位」、「曲本位」、「戲本位」、「文樂平分秋色」”?
區別何在呢?)
「亂彈」腔大多是以某種音樂特徵而命名,這也是音樂地位上升的一種“外在”標誌。如:
“梆子腔”、“吹腔”、“胡琴腔”等,都是因伴奏樂器而得名,
“二簧”最初也可能是指胡琴。
此外“西皮”也非地名(“西”只是籠統方位)。
梆子、皮黃等大「聲腔」,在流佈全國的過程中,也因“地方化”而形成不同分支。
但由於語音在「腔」中的地位明顯降低,故這些大「聲腔」的地方化,都遠不徹底。
例如梆子腔,可以有:山西梆子、河南梆子、河北梆子、四川梆子等眾多分支,但它們終歸都還是梆子腔,音樂上保持著基本的共性,而不像明代的地方「俗腔」那樣,弋陽腔一變就成了“青陽腔”或“太平腔”之類。
音樂對文詞的“反客為主”,帶來了音樂自身的大解放(?)。
尤其以一對上/下句腔為基礎,而衍化出多種板式的做法,有力地推動了音樂的縱深展開,音樂得以有淋漓盡致的發揮。
這種強調以板式變化,帶動音樂展開的“板腔體”新體制,較之前代南/北曲的“曲牌體”,在音樂上表現出很大優勢。
「南/北曲」中,原也有板拍的寬緊變化(如“急曲子”、“慢曲子”之類),但與板腔體的音樂展開方式還有質的差異。
音樂的高度發揮,也使音樂(而非文詞)在戲曲總體的“聆賞”中的地位,大大提升。
「亂彈」唱詞多由藝人自編,文學水準遠不能與前代,出自文人之手的南/北曲相比;
但「亂彈」的歌唱和欣賞重心,都在樂不在文,故在文詞水準下降的同時,音樂的美聽價值卻顯著提高,在戲曲音樂乃至中國總體歌樂的範疇內,均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。
至清後期,洋洋亂耳的「亂彈」之聲,已完全壓倒昆腔、高腔等沿自明代的舊調,在歌場上贏得了更廣大的觀眾,這正是勢所必然。
清中葉以下,梆子、皮黃等大「聲腔」先後流衍全國,各地又陸續有眾多「新腔」涌現,形成戲曲史上又一個眾腔齊奏、百花競放的時期。
「亂彈」之腔,既然已在很大程度上“超越”地方語音,眾多「聲腔」麇集一地競奏爭鳴的情景,便不足為奇了。
清中葉以後的大都市幾乎都是如此。
其中北京最為典型,蜀、秦、楚、滇、黔、晉、粵、燕、皖……諸方藝人薈萃其地,“五方之音”既爭奇鬥勝、又互相融匯,仿佛一個大熔爐。
就一個「亂彈」戲班而言,通常也須雜唱眾腔。
如北京徽班,所唱便有徽調、漢調、昆腔、弋腔、吹腔、撥子、梆子、羅羅,以至小曲小調等等。
“亂彈”之名,也正是對眾多「聲腔」不拘一格、音樂上不斷創變的繁盛景象的最好概括。
前引祝允明《猥談》那段話,曾驚呼當時劇壇“聲樂大亂”,其實明代諸腔之“亂”,比起清代亂彈之“亂”來說,只能是小巫見大巫。
「亂彈」成為「戲曲」主流,也意味著「戲曲」之“曲”,越出了「南/北曲」的範疇,“戲曲”概念由此得到很大拓展。
甚至許多被「亂彈」班兼演的“小戲”(近似于唐歌舞戲和宋雜劇之類),後來也被籠統視為「戲曲」大家庭的成員。
宋/元時代“戲+南/北曲=戲曲”的公式,至此已幾乎變成“戲+任何曲=戲曲”。
這自然代表著「戲曲」的發展壯大。
有意思的是,至20世紀後期,“亂彈”了兩百多年的「戲曲」之「腔」,忽然不再“亂”了。
—抬望眼,三百多個“劇種”各各畫地為牢,它們的既有「聲腔」,都被當作“劇種特色”而凝固,不再有大面積的周流,也不再有地域性的變異,連相互間的吸收也成了大忌,為的是避免此劇種“像”彼劇種。
與此相關的另一個重要事實是:「戲曲」就此離開了“時代藝術”的行列,成了一門“傳統藝術”——這是「戲曲」自有史以來,在文化定位上的一個最根本變化。
此前數百年間,戲曲一直是表演藝術中,最風光時髦的門類,戲曲音樂也一直在歌壇上充當著執牛耳的角色。
至20世紀前半葉,戲曲儘管已老大不小,但它仍然高擎“亂彈”大旗奮勇追隨著時代。
然而20世紀下半葉中,生機勃勃的「亂彈」,忽然變成不能輕易改動的“傳統”,戲曲音樂由此進入其數百年來最固步自封的時期。
從全局來看,今天的「戲曲」,已牢牢定位於“傳統藝術”,其中最“傳統”的部分,又正是「聲腔」。
(何意?何據?不通!所以不懂!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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